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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以及《广州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20〕4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训室建设要求

1.实验实训室的新建、改建及整合应充分吸收同类院校的实验室建设经验并结合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实验室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学校和学院学科专业(群)综合布局,能满足学科专业实验实训教学发展的要求。

2.各二级学院需综合分析实验实训室使用现状,统筹兼顾各级各类专业建设类项目、实验中心类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有计划合理申报。实验室建设规划要结合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教学必需,即保障完成课内实践项目、专项实践课、 其他实践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建设需求;

(2)新专业教学,即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等与评估数据相结合的建设等需求;

(3)企业合作,即各学院基于校企合作,所需共建实验室或教学仪器设备添置;

(4)其他,请具体描述清楚每一项的依据。

3.实验实训室建设要注重资源共享,避免实验实训资源浪费或重复建设,优先建设相近学科专业群的综合实验实训平台。各实验实训室申报单位对申报建设的实验实训室利用率负有达标责任。注重实验实训室(设备)利用率及使用效率,对于更新发展快的实验实训室设备,应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率。具体建设基本条件详见《广州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二、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经申报单位充分讨论确认后,由申报单位分管教学实验室建设负责人在线申请,线上填写“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及新建实验室申请表”,并上传附件和佐证材料。

2.教务处通过实际考察和综合全校各类实验室需求,组织论证会。论证会成员由分管校领导、财务处、教务处、信息化建设处、资产处、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学院领导需准备5~10分钟的PPT,在论证会上对项目进行阐述。

3.软件平台类需提前准备好充分的供应商、校外专家论证表、市场调研、软件平台类参数表(需去掉指向某品牌或供应商的参数)等材料,并提前与信息处负责人沟通联系,在论证会(流程2)开始前做好相关软件与平台的校内论证。

4.论证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学院负责人、实验员、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在线联合会签。再由实验室建设小组领导在线联合会签,最后生成“项目立项审批表”进入领导审核。

三、在线填报

请各学院于3月13日前从“康小丁”→“发起流程”→“教务类”→“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及新建实验室申请表”提交。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9 日


(联系人:八教607教务处谢标畅;联系电话:020-8287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