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保证各级各类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对2018年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本项工作是项目结项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名单详见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组织
(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整理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听取修改意见并签署单位意见,并于11月30日(星期一)前将材料(立项申报书、中期检查表和支撑材料, 一式5份)和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行政楼2楼右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建议电子版总容量不超过50M。。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建设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期检查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项目建设可继续进行,按要求支出和使用项目经费。
(二)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校级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所在单位为主体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项目所在单位决定。建议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评审专家进行集体审议(可与省级项目合并进行),邀请本单位教师列席评审会议,以扩大项目的应用与推广价值。
各单位于11月30日(星期一)将材料(立项申报书、中期检查表、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行政楼2楼右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建议电子版总容量不超过50M。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将对检查结果及材料进行抽查与核实,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项目建设可继续进行,按要求支出和使用项目经费。
如校级教改项目组认为建设项目已达到结题验收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结题验收,具体流程参照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一)检查内容
对照以下材料,项目所在单位重点审核项目建设是否根据申报书中的建设进度进行,建设内容和目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各项目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项目相关建设成果支撑材料;
3.课程建设类项目需提供课程网站,并在课程网站上传相关材料,以作为成果支撑。
(二)检查依据
各项目参照《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执行;各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项目进度。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期6个月,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检查的项目,作撤项处理,收回剩余项目建设经费或终止使用剩余项目建设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检查依据进行各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果和符合验收标准。
(二)各项目组或负责人要参照各项目建设计划和验收标准,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做好建设工作。
(三)逾期不交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检查资格,作中期检查“不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电子邮箱:20102015@xs.gcc.edu.cn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2020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3.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