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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校级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拟于下学期第3~17周开课,共15周。教务处将于2017年5月27日(第14周星期六)至2017年6月7日(第16周星期三)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公选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校级公选课课程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归口教学单位管理,申请人按课程所属到归口教学单位申请。各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核和课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2.公选课课程由归口教学单位根据 《广州商学院全校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附件1)开设。建议不选择已经开设了公选课网络课程的课程(请见《广州商学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目录》(附件2),以学生选课时的目录为准)。
  3.公选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由归口教学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4.公选课申请人和归口教学单位应按照我校公选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 2017年6月7日(第16周星期三)之前,申请人向归口教学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况:
  (1)之前已开设同一门公选课课程的教师,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然后通知课程归口教学单位进行审批和登记。(具体操作请见《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系统申报指南》(附件3))。
  (2)对于新开课的教师或新开的课程,申请人应先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4),并携带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案等相关材料,报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批,然后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添加该课程,最后由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2.2017年6月9日(第16周星期五)之前,各归口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选课,并从教务系统后台导出“校选修课课程申请汇总表”,填报开课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3.2017年6月13日(第17周星期三)之前,教务处根据各归口教学单位申报情况,审核后确定并公布下学期校级公选课开课计划。
  4.2017年6月16日(第17周星期五)之前,各归口教学单位完成排课。
  5.2017年6月30日(第19周星期五)之前,学生完成网上选课,并对选课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林强文
  联系电话:020-32972495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全校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
  2.广州商学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目录
  3.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系统申报指南
  4.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