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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我校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各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请见附件1)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根据该文件要求,为继续传承和发扬我校校园文化,激发师生创新思维和爱校荣校情怀,经研究,决定举办广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为做好大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广州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
  二、设计内容
  具有广州商学院特色的学士学位证书内芯(中文正本)和封皮(含封面及封底)。
  三、设计要求
  (一)学位证书内芯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名称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按国家法定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填写)。
  4.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长签名。
  5.证书编号(16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
  6.发证日期。
  7.防伪图案设计。
  (二)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对学位证书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三)参赛作品应适合“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和“广州商学院”2个校名使用。
  (四)参赛作品应规范、完整、简洁、大方。
  (五)参赛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比赛期间如被举报侵权并查证属实,则取消评选资格,并将原因及结果予以公布。若参赛作品在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参赛者应承担全责。
  四、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参赛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格式,版式为单页式,版面大小为A4纸型,文件名按“广商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作者姓名(内芯或封面或封底)”规则命名;另附电子版的防伪设计图案,该图案为A4纸大小,格式与证书内芯相同。所有提交的设计图案文件大小不大于15M。参赛作者需保留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矢量文件,并保存为CMYK打印格式。最终获奖作者需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源文件。获奖后无法提供源文件者,视为放弃奖项。
  五、大赛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6年1月27日(寒假第1周星期三)~2016年3月18日(第3周星期五)
  参赛者于2016年3月18日之前将参赛作品(含学士学位证书内芯、封皮和防伪设计图案的电子版文件)和《广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报名表》(请见附件3)发送到电子邮箱 1119786746@qq.com
  (二)评审阶段:2016年3月21日(第4周星期一)~2016年3月23日(第4周星期三)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评审。
  (三)公布阶段:2016年3月24日(第4周星期四)
以网站通知的形式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四)颁奖方式:学校择日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800元/名。学校对获奖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同时,学校将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作为正式的学士学位证书来印制,获奖作者应协助学校做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七、版权归属
  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均归广州商学院所有。获奖作者应同意广州商学院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该作品。
  八、联系方式
  我校真诚欢迎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积极参与!
  联系人:张桂英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6091
  联系邮箱: 1119786746@qq.com
  联系地点:行政楼2楼219室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
  2.原学位证书(内芯)样板
  3.广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报名表
 
   请单击这里下载以上通知和附件: 20160128-关于举办我校学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的通知.rar

广州商学院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