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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广州高校增城片区“中星杯”网络安全攻防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宗旨

        网络安全攻防大赛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发起,面向增城片区高校的科技活动,其目的在于为各高校学生提供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网络技术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协助意识和团队意识。培养学生工程实践素质,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广州高校增城片区网络安全攻防大赛(下称“攻防大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协办单位:广东省计算机学会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计算机系

 

  三、比赛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3月3日至3月16日。

  校内预赛时间:2014年4月10日(周四)。

  增城片区决赛时间:2014年5月10日。

  比赛地点:网络实验室A308。

 

  四、参赛对象和参赛方式

  参赛对象:不限年级和专业,我院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

  参赛方式:3人组队参赛。可有1名指导老师。参加比赛队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及个人相关信息(进入培训阶段后),为自己的参赛队伍取一个队名,确定队长。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①打开IE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http://210.39.240.67 或从教学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即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选择“学生”角色,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②依次点击“活动报名” “网上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后认真检查学生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的报名科目前打“√”。

  ③在“请填写身份证号”一栏正确填写身份证号,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预报名。

 

  六、有关说明:

  1. 本届大赛免交报名费和培训费等。

  2. 预赛前统一安排进行两次的培训辅导,进入决赛后安排1-2次集中辅导。

  3. 备赛期间开放远程服务器,学生可以练习。

  4. 请各系认真落实并做好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积极组织学生自愿参加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比赛的全程参与者和获奖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可进行创新学分申报,并优先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5. 本届赛事由“广州中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独家赞助并冠名。

  6. 如有疑问可咨询:胡老师,13726834816 / 614816。

  7. 本赛事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计算机系负责。

 

  七、大赛章程(摘要)

  1.比赛规则

  规则:比赛时长三个小时。包含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20分):理论选择题

  第二部分(20分):综合技能测试(网络配置,实现与服务器的网络接连)。

  第三部分(60分):攻击服务器,取文件。

  主办方负责搭建一企业模拟网络环境,在该模拟网络环境中,搭建有各类网络应用服务器。各参赛队伍使用主办方提供的PC机对该企业内部局域网的各应用服务器进行攻击,成功扫描出企业内部局域网内所有的应用服务器,并写出应用类型及操作系统等信息,获取指定文件。

  比赛时将由工作人员记录各参赛队获得文件时的时间,来决定比赛的最后成绩。即取得同一安全级别的文件,所花费的总时间越少,谁就获胜。

  2.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优胜奖若干队。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奖品设置:

  一等奖:奖金6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奖金4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优胜奖:获奖证书及优惠劵

  3.其他相关事项

  (1)本届大赛题目由网络攻防大赛命题小组在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共同指导下完成。

  (2)比赛任务和账号将在赛前统一公布。

  (3)本届大赛可能涉及到注入、缓冲区溢出、嗅探、跨站、破解、加解密、信息隐藏、网络编程等常用攻防手段。

  (4)比赛期间,参赛队伍禁止连接外部Internet网,参赛队伍可自带资料(包括书籍、电子资料,软件包),可自带移动存储工具,也可自带笔记本电脑(电脑不能直接接入比赛网络)。

  (5)比赛时间内,参赛队员可以要求重新启动服务器。

  (6)遵守大赛纪律,不得在比赛场地内大声喧哗。

  (7)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不能使用非正常方式(主要指破坏比赛题目)妨碍其他比赛队伍正常进行比赛。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计算机系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