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6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审核和认定,教务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4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务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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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2014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