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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5]2号)

各系: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增教文2009[34]号)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5届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毕业实习的2015届毕业生。
  二、评优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三、工作要求
  1. 评选工作以系为单位开展。各系要严格把关,认真掌握标准尺度,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在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按2015届毕业实习总人数12%以内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对本系的优秀实习生推荐的结果,应在系内进行公示。
  2. 实习生需要向所在系提交《广州商学院优秀实习生审批表》(附件1)一份。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评选时间,最迟4月30日前向教学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广州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本系所推荐的其中5名同学的个人简介、生活照和实习体会(均为电子版)。
  3.教学处将组织人员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优秀实习生给予表彰。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优秀实习生审批表
  2.广州商学院2015届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