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5级学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学院审核和认定,教务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朱向福;
电话:82878483、8508(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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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rar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