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3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增教文[2014]3号),在各系认定的基础上,教学处对2010级创新学分进行了严格复核,并公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系结合毕业资格审查,对2010级创新学分未满5分的学生进行学籍预警,通知到学生家长,并于4月13日前将预警情况报送教学处实践科。
附件(点击下载):
1.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
2.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