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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落实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和定位,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院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解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及写作规范。
  2.各院系参考《广州商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2部分),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名单),并于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送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
  二、严抓选题质量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和个性化;要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相结合,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或社会调研中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实行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主设计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赛获奖的学术作品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等各级各类创新项目成果为主题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院系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师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
  论文(设计)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经所在院系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教学处备案。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与往年的重复率不高于30%。
  三、 明确指导教师职责
  1.各院系要严格做好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要认真审查指导资格,明确指导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经院系批准的教师担任。各专业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每人指导学生不超过10人,因特殊情况超过10人,需报系主任审批。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并填写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3部分)。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严格审查论文的规范性,坚决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4.各院系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后,分专业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4部分),并送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
  四、严格过程管理
  1.各院系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 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申报、选题、指导、检查以及答辩等工作过程采用正方教务系统管理(《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2),切实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各院系要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将毕业论文按专业汇总,以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两种方式存档。同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送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