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保证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生能够准时顺利地离校,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总结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一)严格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和《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增教文[2012]2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修改好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1.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最后定稿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获得答辩资格。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要有50%以上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毕业论文在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各系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把关。
3.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严格审查,包括对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等的审查。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中无学生签名不得允许其参加答辩;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非抄非下载”,发现有抄袭、下载痕迹,或两人、多人成果的主要部分雷同者,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或成绩。
4.请各系(部)组织全体教师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良好学风,严格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剽窃等作假行为,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教学处拟对所有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抽查,对查出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中有关答辩要求。各系务必在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员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分。
2.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系自行负责。各系要成立成立答辩委员会,制订答辩工作方案,并提交教学处实践科。
3.各系(部)要按照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安排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必须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中。答辩小组必须由3位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组长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成绩评定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执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务必于5月24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三、评优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参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办法(试行)》(增教文[2009]07号)。
请各系于5月24日前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四、总结工作
为了及时总结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整体教学水平,请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之处,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监控制度。请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教学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及答辩评分参考标准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5.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6.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7.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8.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9.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10.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11.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1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数据汇总表
1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