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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和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和过程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监控,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8〕1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做好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1部分)后,指导老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5部分),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设计)计划、提纲和开题报告。
  2.学生应严格按照《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15部分)的要求撰写论文。
  3.各学院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院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各学院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过程监控力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学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交流,按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既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撰写质量,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规定学生与指导教师工作交流次数以及指导教师对学生面对面的指导、检查、答疑次数。
  5.继续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化管理。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申报、选题、指导记录以及答辩等工作过程采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2)。
  6.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将统一采用论文查重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要求不超30%,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情况自行确定,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的重复率务必控制在20%之内。对没有查重证明的毕业论文或重复率不合要求的毕业论文不允许参加答辩。
  7.各学院应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8〕18号)完善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制度建设,结合各学院的专业特点制定除学术论文形式以外其他形式的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并送教务处备案。
  8.各学院要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将毕业论文(设计)按专业汇总,以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两种方式存档。同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送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广州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指南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