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4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系审核和认定,教学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2级、2013级学生2014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各系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学处实践教学科反馈。
实践教学科联系方式:何老师,电话82870990、8217(内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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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级学生2014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2.2013级学生2014年度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