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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6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审核和认定,教务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朱向福;电话:82878483、8508(内线);邮箱: 7579558@qq.com;办公室:行政楼2楼210室。
 
  附件: 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