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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及认定2015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审核和认定,教务处复核,现将广州商学院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反映,由教务员统一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何志强;电话:82878483、8324(内线);邮箱: hezq125@126.com;办公室:行政楼2楼212室。
 
  附件: 2013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