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20〕74号)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学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级别
分为国家级训练项目、省级训练项目和校级训练项目三个级别。校级由学校评定,国家级与省级由学校择优推荐,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评定。
(三)项目类型和类别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创新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采用前期创新研究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仍在构想阶段,尚未开始运营和取得一定的成果原则上不予立项,项目立项后需经过2年以上实践才能申请结题)
4.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学校重点支持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限报一项创业实践项目。
(四)项目数量
校内立项建设大创项目满足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不少于220项规模任务,项目实行各学院择优推荐再由学校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参考2022年我校可推荐国家级10项、省级32项)。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占比确定学院推荐项目数量,具体各学院推荐项目数量见下表:
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项目数 |
备注 |
1 |
经济学院 |
26 |
|
2 |
管理学院 |
18 |
|
3 |
会计学院 |
31 |
|
4 |
外国语学院 |
26 |
|
5 |
法学院 |
24 |
|
6 |
艺术设计学院 |
19 |
|
7 |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
26 |
|
8 |
国际学院 |
23 |
|
9 |
现代信息产业学院 |
16 |
|
10 |
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11 |
|
合计 |
220 |
(五)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能力突出的一年级学生亦可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申报人可以是学生个人,也可以是学生团队,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3.过往已获大创项目立项的同一项目团队及内容不得重复参与申报;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不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奖金;
5.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有充分评估,尽量确保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六)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已入驻创客空间和获得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6.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七)项目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2023年5月8日前填写:
1.《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
2.《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
3.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提交到所在学院创新创业负责人处。
4.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的项目按质量水平评分并按评分由高至低排序。
(八)学校评审流程
1.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参考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及以下内容综合衡量:
(1)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实践性;
(2)申请人基本素质和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科学性,解决的关键点和核心问题;
(4)项目方案设计、人员分工、进度安排;
(5)具备的项目实施条件;
(6)预期成果能否实现;符合立项标准给予立项公示。
2.学校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校级项目以学校文件公布之日起开始立项,省级项目自教育厅批准之日起开始立项,国家级项目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立项。
二、结题验收事宜
(一)验收范围
原则上2021年(含)之后立项的项目,达到结题标准的,均需参与本次验收。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并由学院批准,一般延期不超过一年。
(二)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通过学校评审。项目实施期间突出过程导向,关注学生双创体验,注重项目实施期间教师作用的发挥,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项目成果。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指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项目团队和指导老师进行结题答辩和审查《结题报告》,并出具是否达到结题验收条件的结论。对不通过的项目,敦促项目组继续开展和完善项目,并给予项目组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不超过一年。
(三)结题申请流程
1.结题申请时间:2023年5月8日前
2.结题申请提交的材料:
(1)《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结题报告是结题验收的主体、核心和依据。由于教师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指导老师和立项时不一样的,按变更申请后第一指导教师填写;
(2)项目成果。包括论文、作品、产品、专利、软件、获奖证书、获得的外部支持或奖励、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等。详细参考《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附件7)。
3.结题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项目组填写好《结题报告》,附上项目成果原型与获得的验证复印件(扫描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到所在学院创新创业负责人处,电子文档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四)结题申请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成员认真总结分析,收集整理成果资料,撰写《结题报告》,做好结题验收各项工作;
2.项目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3.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项目立项运行,学校停止资助项目经费(立项时间超2年仍未结题,原则上视为自动中止立项);
4.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三天以上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延期不超过一年;
5.项目限期内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或明显有偏差,项目实施成果达不到结题验收标准,导致下一轮结题验收仍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中止项目立项运行。
(五)学校验收流程
1.学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专家对国家级、省级项目审核《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合格”和“不合格”。
2.教务处将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公示,公示后无异议项目报校领导审批,经审核准予结题的项目,学校颁发《大创项目结题证书》。
三、各二级学院材料报送
(一)立项项目材料报送
1.广州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8);
2.“大创”申报书,学院审批后电子文档(PDF格式)。
(二)结题验收项目材料报送
1.广州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9);
2.国家级、省级“大创”《结题报告》、佐证材料,学院审批后电子文档(PDF格式)。
以上资料请在5月2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联系人:姚昆敏020-82878483),逾期无效。
1.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4.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5.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6.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7.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参考)
8.广州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
9.广州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