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本科教育思想和“创新强校工程”的工作思路与要求,推动教学成果培育、总结与凝练,进而增强我校教学成果获奖的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在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时间的指导、培育,总结和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形成的经验、优势和特色,经过系统梳理和持续改进,力争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理论与实践层面有创新,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有实效的高水平教学成果,并为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
二、培育范围
教学成果培育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围绕以下范围进行: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思路,依托学院、专业自身特点和优势,在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等方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
(二)专业建设与改革。围绕“立德树人”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推进专业思政建设和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
(三)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探索课程思政的方法和路径,优化应用型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和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等方面。
(四)实践教学改革。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实践教学体系建构、模式改革以及校企协同育人等方面。
(五)其它。组织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风建设、教学管理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来源
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原则上应为2010年以来立项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已获省校级教学成果奖,在已有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拓展、提升和创新。
3.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预期效果好并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2.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研究团队
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为5—8人,其年龄、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要做出实际贡献,。
(四 )鼓励联合培育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与其他高校、行业或企业联合申报。
四、工作安排
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9年7月2日(第19周星期二)之前,项目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每个部门申报不超过两项。
(二)2019年7月8日(第20周星期一)之前,各单位完成资格审查、本单位公示等环节,超过两项的排序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含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送教务处。
(三)2019年7月15日(第21周星期一)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等环节后行文公布。
(四)项目培育期原则上为两年。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学校将结合按照相关规定对培育项目进行验收评奖。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林强文,电话:020-82878483,电子邮箱:450252583@qq.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广州商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