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文[2012]10号
各单位:
为了总结与展示我院近年来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成果,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践与创新,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为广东省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做好准备。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院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级别。获得院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由学院推荐申报广东省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是2008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积极改革效果的成果。原则上应有院级以上正式立项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作支撑,且经院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结项验收。
三、成果准备
各教学单位、教学成果完成人对近四年的教改实践进行总结和凝练,对教改措施进行疏理,对教改成果进行归纳,对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努力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显着、成果详实、说服力强。鼓励组织全院、跨部门的综合性、整体性教学成果,努力争取省级奖。
四、成果申报与评审
1.申报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填写时应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来进行。
2.申报人将已填写完整的申报书连同项目总结报告、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成果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交本单位进行初评。
3.各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教学成果进行初评,择优向学院推荐。
4.各单位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通过初评的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即申报书、项目总结报告、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成果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纸质版一式三份交送教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成果表彰与奖励
1.学院张榜公布获奖者名单,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特等奖奖励3万元,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1万元。
2.教学成果奖均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聘职称、业务考核及晋级增薪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其它说明
1.本通知的相关附件可在教学处网站首页通知栏的相关文本中直接下载。
2.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处科研科。
联系人:于明清
联系电话:32971121(外线) 8214(内线)
电子邮箱:2669524232@qq.com
3.各部门将教学成果评奖工作作为一项教学常规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和发动,以此促进我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并对本部门申报成果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成果内容的准确和真实。
附件:(可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