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组织
(一)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整理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二)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对项目进行审核。
(三)校级项目由教务处对所在单位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备案。省级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各项目组须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演示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按照《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对照项目申报书,重点审核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完成设定的中期建设目标和内容等。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项目中期检查表、相关佐证材料等。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期6个月。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检查的项目,作撤项处理,项目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进行各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果,达到验收标准。
(二)各项目组或负责人要参照各项目建设计划和验收标准,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做好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一份和各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省级项目一式四份、校级项目一份)、佐证材料(一份)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建议电子版总容量不超过30M。逾期不交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检查资格,作中期检查“不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人:陈伟涛;联系电话:020-82878483;电子邮箱:505447097@qq.com。
附件:(附件下载)
1.广州商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