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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项目包括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2年立项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和评审标准,如实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连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审。

(三)检查结论及处理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检查结论为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继续加强建设,确保项目按期顺利结题。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6个月后组织再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按撤项处理,项目剩余经费纳入学校统筹。

二、评审指标及标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参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参照《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

 三、材料提交

1.各教学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2.各教学单位于5月24日前,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提交教务处,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未要求提交支撑材料的,支撑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联系人:第一行政楼教务处蒋璐;电子邮箱:894931398@qq.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3.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4.广州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标准(试行)

5.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