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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商学院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6〕5号)要求,我校组织了校内评审推荐工作,经各学院(部)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核,拟推荐法学院郑毓枫老师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7个项目为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培育项目;拟推荐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吴明珠老师的《基于云计算的区域性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研究与实践》等8个项目为省级教学改革立项培育项目;拟推荐法学院兰德忠老师的《广州商学院社区法律服务中心村(居)服务站》等22个项目为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如果之前已经校级立项,则不重复立项资助)。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16年4月29日(第9周星期五)至2016年5月6日(第10周星期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反映至教务处(行政楼2楼210室)。
        联系人:林强文
        联系方式:020-82878483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