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公选课拟于下学期第3-18周开课,共16周。教学处将于2015年6月16日至7月6日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院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系(部)归口管理,非教学单位教师按课程类别到相应系(部)申报公共选修课。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保证课程质量,请各系(部)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以及课程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对开课教师资格特别是新开课程的教师任课资格要符合我院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2.公共选修课程由归口单位根据 “全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附件1)开设课程。
3.鼓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国际化的通识课程、专业学科竞赛辅导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课程。
4.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填报,由归口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5.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和系(部)均需按照我院公共选修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 2015年6月28日前,拟开课的教师向归口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原已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若本学期拟继续开课,先在网上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审批或课程所属系(部)审核、登记(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班级人数一般填写120人,机房上课的一般填写60人,上课时间填写3-18周,32学时)。
(2)新开课教师或需要开设新课程,任课教师应先填报《院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3),并打印一份纸质版,连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交课程所属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后再交教学处审批,然后教务员在教务系统添加该课程,最后教师再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以下程序同(1)。
2.2015年7月1日前,各归口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并从教务系统后台导出“校选修课课程申请汇总表”,填报开课计划表,送交教学处。
3.2015年7月7日前,教学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审核后确定并公布下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联系人:钟新波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1. 广州商学院全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
2. 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系统申报指南
3. 广州商学院院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