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课原则
1、课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要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教学秩序稳定,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课程,需填写我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下学期教学任务按照教学17周、考试2周安排。
4、排课前,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准确录入下学期教学任务,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避免课程漏排、多排或冲突等现象发生。
5、排课时,各类教室、机房等资源的使用安排由教学处统一配置与调度。各系(部)进行排课时,应充分发扬协同排课精神,打破教育园区内资源配置(如教室、机房)的壁垒,做到及时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合理编排课程表,共同建立校内各单位之间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和服务管理机制。
二、排课要求
1、课表的编排必须根据核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时数排课,不得任意增减。编排课表时,先排公共课,后排专业课;先排合班课,后排单班课;先排多头课(一名教师上多门课),后排独头课;先排课时多的课,后排课时少的课。
2、课表的编排要保证学生每天上课时间的均衡性,合理安排学生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避免出现忙闲不均或教师、学生、课程冲突等情况,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学生不能上两门不同的课程,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师不能给两门不同的课程上课,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室不能同时上两门不同的课程等。
3、班级课程表在时间上尽量分布均匀、合理。一周课表中每个时间有一定的优度,难度大的课程应尽量排在上午1-2节,并做到难易搭配;体育课尽量排在下午或者上午3-4节,体育课后面尽量避免安排讲授课;实验、操作、训练、演示课应尽量安排在下午。
4、上课按最小单位1节的形式进行,以2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周学时4节(包含4节)以上的课程,排课要有一天以上间隔,要避免教师、学生在时间上连续上课。
5、教师一般每天授课学时以4节为限,不得超过4节。
6、需要编排合班授课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学时、课程性质相同且教学要求一致,方可安排合班授课。
7、教师、学生在不同教学楼上课时要留一定的时间用于赶赴。班级相邻上课地点尽可能距离较近,尽量减少安排跨不同教学楼授课的教师或学生往返的次数。课室安排在A2、C2、D2栋教学楼以及国际交流中心的系(部),排课时应注意上、下午各节课之间授课地点的连贯性(如:1-2节与3-4节之间),避免教师、学生因课室距离问题无法及时到达课室上课。
8、排课时,各系(部)应向教师说明排课工作进展情况,并注意收集各门课程的特殊情况和特别要求,合理编排课表,妥善处理个别课程提出的特殊教学条件(如某门课程需要特定的教学软件等),提前做好特殊情况的预处理方案。
9、所排课程存在未能按计划进行排课的,须说明其未排原因,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0、排课结束后,应给出班级课表、教师课表以及总课表,并及时通知学生、教师课表安排情况。
三、工作程序
1、各系(部)教务员于(第12-14周)将人才培养方案等数据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计划如有调整,经审批后,及时在系统中申请修改)。
2、教学处教务科根据开课计划于第14周前开始组织各系(部)排课。
请各系(部)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课表编排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