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广州商学院排课、调课和停课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6〕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
1.各学院教务员应于11月24日(第12周星期五)下午17时前在教务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及核对(含公共课程)。人才培养方案如需调整,应填写《广州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修改。
2.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师资、教学场地、教学班额及教师开课意愿等因素,遵循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吸纳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各类教学要求,克服本学期和过往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3.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教授(含院长、副院长)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1门基础课或专业课,周平均课时数不少于4。
4.各学院于11月27日(第13周星期一)下午开始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
5.学院确定教学任务后应认真核对,避免课程漏排、多排或冲突等现象发生,并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要求任课教师提前备课(包含但不限于了解课程教学大纲、选教材、做学情分析、撰写教学日历、撰写教案、组织教学资源等)。
二、排课要求及流程
1.下学期教学周和考试周等安排按照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校历执行。
2.课程表的编排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周学时4节以上的课程(艺术设计学院部分课程除外),排课单元之间应有1天以上时间间隔,避免学生同一门课程连续上课超过3节。上午联排了3.4.5节课的班级,原则上下午第6节不排课;下午8、9节排了课的班级,原则上晚上第10节不排课。同一个半天内,尽量避免安排教师或学生跨不同教学区域上课。
3.排课前,各学院应注意收集教师对教学场地、设备、软件等的需求,提前与相关单位联动妥善解决个别课程提出的合理但特殊的教学条件要求,合理编排课程表。
4.为保持正常教学秩序,行政人员兼课原则上应安排晚上或周末上课,且每周上课节数不得超过4课时。如确实存在个别特殊情况,需开课学院和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5.各学院教务员应于12月4日(第14周星期一)开始按学校的规定进行排课,并于2024年1月5日(第18周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完成下学期课程表编排、审核工作。
6.各学院应于2024年1月19日(第20周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向师生公布下学期的课程表。
三、其他
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初建立教师学期工作档案包,包含教学任务书、课表、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课件、教学评价、教学工作总结等材料。
四、工作咨询
联 系 人:王 平
联系电话:13570441056
联系地址:行政楼二楼教务处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