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增教文[2012]2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1月7日(星期一)—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共2周。
二、考场纪律
1.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把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方,保持安静,听从监考人员管理。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按旷考处理。
2.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试卷及答题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考生离场后,不得重新进入考场。
3.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学生可在座位上举手询问,但不得对试卷中的疑难问题发问。
4.凡是闭卷考试科目,考场座位附近及周围除笔、橡皮擦、尺等文具和教师指定携带工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若有其他物品,应在发试卷前装入书包(通讯工具须关闭电源)统一集中放置在教室的两旁或讲台附近。违反本规定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开卷考试可以携带教师指定的教材和学生本人笔记本,但不得复印(打印)资料、抄袭、互相讨论或请人代答试卷,不得交换材料,否则以作弊论处;可以携带教师指定的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电子工具,该电子工具应不具备发送、接收信息和存储功能,同时电子词典应不具备句子或段落翻译功能,否则以作弊论处。
5.学生应认真、诚实、独立地完成答卷,不得作弊。违规作弊行为可分为:交头接耳、旁窥、夹带、传递、代考、抄袭他人答卷、涂改姓名、调换试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详细情况可参考《学生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分类》进行认定。
6.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不得拖堂。提前交卷的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谈与考试有关的话题。拖延时间交卷或擅自带走试卷者,该试卷作废,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考试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期间各系(部)应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见附件)组织考试。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〇一三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