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16年使用情况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2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广州商学院教材管理规定》(广商教字〔2016〕2号)、《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
2018年5月21日(第12周星期一)~2018年6月19日(第16周星期二)。
二、教材选用要求
1.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具体教材名称详见《马工程重点教材清单(更新至2018年5月)》(附件1)。、
2.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目标和要求,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优先选用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21世纪优秀教材、国家精品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和近3年出版的统编新教材。每专业选用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的比例不低于40~50%,选用近3年出版教材的比例不低于60%。
4.除分类教学课程之外,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1种教材(不含实验教材);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2种以上教材的,应由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才能订购使用。
5.根据以往学期教材质量评价结果确定不再继续使用的教材,不得再次征订。
6.各学院(部)应认真审核并做好境外原版教材(既包括学校征订的、正式出版的,也包括未正式征订或未正式出版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外文原版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和学参考书等)的征订、使用和存档工作。
7.教师用书是指与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和相配套的教师参考书。其他教学参考书请到图书馆查询。
三、征订程序
1.各学院(部)应仔细核对所订教材与开课计划、教学计划是否相符;如实查证所征订教材的名称与版本、作者、书号、出版时间、出版社和教材类别(应认真核对教材封面上的标志和信息)是否正确;准确核对所订教材的使用专业、班级及人数。避免教材订错、订重和漏订等现象发生。
2.教材选用应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由教研室(系)或各学院(部)提出选用教材版本,经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开课学院(部)应组织审核选用教材质量,确保优秀教材进课堂。
四、征订要求
1.为确保教材选用质量,任课教师或教研室(系)应对选用的教材认真负责,各学院(部)应对选用的教材认真审核,规范填写选用教材的教材类别(优秀教材标准参照教材选用要求)和出版时间。
2.公共课教材、专业课教材和教师用书分别填写《广州商学院公共课教材征订单》(请见附件2)、《广州商学院专业课教材征订单》(请见附件3)和《广州商学院教师用书征订单》(请见附件4)。
3.如因错订、版本陈旧和出版社无书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或因课程变动需要补订教材,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州商学院更换(补订/取消)教材申请表》(请见附件5)。
4.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应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统一填写《广州商学院2018—2019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请见附件6),并提供教材审核。如未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应填写“无”后报送备案。
5.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广州商学院学院(部)教材选用一览表》(请见附件7)。
6.为了充分体现各学院(部)所选用的优秀教材及选用近3年教材所占的比例,加强对选用教材质量的监督,各学院(部)应填写《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汇总及征订审批表》(请见附件8)。
7.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各专业方向的必修课教材和选修课教材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在同一张表上。
8.使用班级人数是指各班实际人数。请确保该数据的准确性。各学院(部)根据选修学生的名单(请见附件9)登记之后存档自留。
五、材料交送
为确保学生教材按时、按质发放到位,请各学院(部)于6月19日(第16周星期二)下午17时前将相应附件2、3、4、6(一式两份)、7和8的纸质版(封面(附件10)加盖公章)送至行政楼2楼213室,请将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部)名称发送至邮箱896844395@qq.com。
联系人:傅双榕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马工程重点教材清单(更新至2018年5月)
2.广州商学院公共课教材征订单
3.广州商学院专业课教材征订单
4.广州商学院教师用书征订单
5.广州商学院更换(补订/取消)教材申请表
6.广州商学院2018—2019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
7.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一览表
8.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汇总及征订审批表
9.广州商学院学院选修名单样表
10.广州商学院教材选用及征订表格汇总封面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