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和《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 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已通过往年集中检查的教材不纳入检查,但如需继续使用,也须填报,并填写以往上报时间)。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本次新增使用教材检查工作,由教师自审后推荐、学院(部)初审通过方可报送。
2.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由推荐教师填写《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1)报至所在学院(部)填写初审意见。
3.各学院(部)初审后填写《广州商学院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2)。
2021年6月8日(第15周星期二)下午17时前,由学院(部)统一将附件1、2及教材样书1套提交教务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教务处将组织校级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审核通过及学校审定后方可征订使用。
5.未使用任何境外原版教材,请在统计表填写“无”后报送备案。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 邮 箱:
896844395@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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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
2.广州商学院2021—2022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