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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和《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 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已通过往年集中检查的教材不纳入检查,但如需继续使用,也须填报,并填写以往上报时间)。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本次新增使用教材检查工作,由教师自审后推荐、学院(部)初审通过方可报送。
  2.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由推荐教师填写《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1)报至所在学院(部)填写初审意见。
  3.各学院(部)初审后填写《广州商学院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2)。
  请各学院(部)于 2022 年6月10日(第16周星期五) 下午17时前,统一将附件1、2及教材样书1套提交教务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教务处将组织校级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审核通过及学校审定后方可征订使用。
  5.未使用任何境外原版教材的学院,请在统计表填写“无”后报送备案。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           邮 箱: 896844395@qq.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
    2.广州商学院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