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27号)和《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 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范围: 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已通过2015—2016学年度集中检查的教材不纳入检查)。
2.各学院(部)应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教材清查工作,经教师推荐、学院(部)初审通过方可报送。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6月17日(第16周星期五)上午10时之前将“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请见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638536446@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楼211室,同时报送相关教材1套。
联系人:戴云鹏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附件:
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