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广商教字〔2016〕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导向。教材建设注重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材内容体系有创新性,特色鲜明、实践性强。
2.紧扣质量。教材建设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有教研、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支撑,体现行业、企业发展的新要求。
3.突出重点。重点建设专业方向课程教材,加强实践教学教材建设,推进数字化教材开发。优先支持学校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开发的教材,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开发的教材,以特色为引领,着力打造精品。
4.统筹资源。鼓励教师与行业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编写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需要的特色教材。鼓励与高水平出版社合作,整合优质教材资源,建设优秀教材。
二、申报条件
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2)主讲其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2轮次以上;
(3)具有较完整的相应课程讲义。
2.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且不得作为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3.在已有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未结项之前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当年有在编省(部)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4.已获立项的省(部)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教师申报、学院(部)初审、专家审核和学校审定4 个步骤。
1.教师申报。教师填写《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请见附件1),报学院(部)初审。
2.学院(部)初审。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对教师的申报书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通过的由学院(部)汇总之后,填写《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2)统一报教务处。
3.专家审核。教务处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对学院(部)报送的教材建设项目进行匿名评审。专家应公平、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教务处负责汇总专家评审意见。
4.学校审定。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由学院(部)统一向学校申报参加评审,请将《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于2016年11月29日(第13周星期二)17时之前将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楼211室,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部)名称发送至邮箱1638536446@qq.com。
2.教材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应参照《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广商教字〔2016〕37号)执行,完成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
联系人:戴云鹏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8402(内线)
附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1.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