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广商教字〔2016〕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应用型教材建设,推动校企(政)合作开发教材工作,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导向。教材建设注重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材内容有创新性,实践性强,体现行业、企业发展的新要求。
2.突出重点。重点建设专业方向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材、校企(政)合作开发教材。优先支持校企(政)合作开发教材、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开发的教材,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共享课)开发的教材。
3.统筹资源。鼓励学院(教师)与行业企业(政府)、学院和研究机构合作,编写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企(政)合作和教学改革需要的特色教材。鼓励与高水平出版社合作,整合优质教材资源,建设优秀教材。
二、申报条件
1.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2)主讲其将要编写的教材所对应的课程2轮次以上;
(3)具有较完整的相应课程的讲义。
2.已有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且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校企(政)合作开发教材除外。
3.已获立项的省(部)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教师申报、学院(部)初审、专家评审和学校审定4 个步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8年11月26日(第13周星期一)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报送教务处;
2.2018年12月28日(第17周星期五)前,完成评审工作;
3.2019年1月11日(第1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立项建设。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由学院(部)统一向学校申报参加评审,请将《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请见附件1)、《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2)各一式2份(根据评审需要另行通知),双面打印,于2018年11月26日(第13周星期一)17时之前将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楼213室,电子版文件注明学院(部)
名称发送至邮箱896844395@qq.com。
2.教材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应根据《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广商教字〔2016〕37号)执行,完成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傅双榕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
附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1.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广州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