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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师

职业名称
       广告设计师
职业定义
       采用现代设计观念、程序和方法从事以平面广告设计为主的策划、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视表现能力,动手能力强,无色弱
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目前开考等级:三级、二级。
申报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
  1、 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注指办学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内有广告设计师培训资格)培训正规培训达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大专及上毕业证书者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
  1、 取得本职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四级广告设计师
  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注指办学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内有广告设计师培训资格)培训正规培训达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大专以下学历者,三年以后晋升为三级广告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