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19〕13号)要求以及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各学院(部)归口管理,非教学单位教师按课程归属向相应学院(部)申报公共选修课。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保证课程质量,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以及课程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开课教师资格(特别是新开课程的教师)应符合我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由归口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一)2022年6月17日(第17周星期五)之前,拟开课的教师向归口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开设相应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拟下学期继续开课,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再通知课程归口单位审批,最后由课程归口单位审核、登记(具体操作见附件1)。班级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机房上课人数一般不超过60人,上课时间填写3~17周,30学时。
2.新开课教师或需要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应先填写《广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并打印,连同课程教学大纲(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交课程归口单位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审定;再由归口单位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添加该课程名称;最后由申请开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校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填报程序同“1”。
所有拟开课的教师都需报送所任课课程教学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课程归口单位,包括课程教学大纲(以最新的模板编写)。
(二)公共选修课程是强化专业交叉复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归口单位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积极动员教师尤其是高水平教师面向全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2022年6月23日(第18周星期四)前,各归口单位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汇总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填写《广州商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三)2022年6月30日(第19周星期四)之前,教务处根据各单位申报课程情况,确定并随后公布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82878483
办公室:第一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办公区
附件: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rar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