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对专业申报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我院新增专业(方向)的申报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新增本科专业方向备案工作
如有计划在2012年新增本科专业方向,须做好新增设专业方向的论证工作,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1),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学处教学科,教学处于3月下旬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二、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业申报工作每年只集中进行一次,我院须在今年6月前向省教育厅报送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因此,如有计划在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须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一)增设新专业的基本原则
1、增设新专业,应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2、增设的新专业应符合我院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3、增设的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4、增设新专业应充分考虑到报考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率。生源和就业率较差的专业不予申报。
(二)增设新专业的条件
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招生规模每年不少于60人;
2、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包括实践教学人员);
4、具有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三)申报材料
1、论证报告:
申请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
(2)增设该专业的可行性(办学条件、增设该专业的优势与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3)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包括:论证报告、参加论证专家名单和专家论证原始记录等);
(4)拟设专业的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5)拟设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6)对申请表栏目中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第4项表格“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我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制定;第2项、第9项由教学处填写。
(四)要求和安排
1、希望各系充分重视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并于4月30日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教学处教学科。
2、教学处于5月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系,申报系按要求修改后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8份及电子版送交教学处教学科。
3、教学处将于6月上旬把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签署意见后行文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批。
联系人:教学处 钟新波 联系电话:82878483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表》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https://oa.gcc.edu.cn/uploadfile/2012/0302/20120302084751105.rar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