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以及学校《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报名,开课时间定为第三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2、2013、2014级学生,每人限选一门课程,公选课拟开课课程见附件1。
二、选课时间安排及说明
选课阶段 |
时间 |
内容 |
选课 |
2015年9月11日9:00-20:00 |
12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
2015年9月14日9:00-20:00 |
13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
2015年9月15日9:00-20:00 |
14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
补选、退选 |
2015年9月16日 9:00-11:00(退选) 11:30-15:00(补选) |
11:00前网上退选,多余的名额将于11:30后一次性提供给未选上的同学进行补选。(退选后未选上的后果自负) |
1.正式选课阶段:此阶段内各级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网选课,选课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超出规定人数的学生,系统将自动不予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以对上课时间冲突或选修过的课程进行退选,退选后,如还有空位,可以进行换选。
2. 补选、退选阶段:此阶段只接受因上课时间冲突或选修过的课程进行退选的情况,不接受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课程冲突的换选情况。当天11:00前进行网上退选,多余的名额将于当天11:30后一次性提供给未选上的同学进行补选,因选课人数不满足开课要求的学生由教学处统一于9月16日10点退选,并请退选的学生在补选阶段(9月16日11:30-15:00)自行补选。各专业按照教学处规定时间组织学生选课,过期将不再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如有漏选学生将没有补报机会。
注意:本学期我院继续推行“慕课”学分互认,学生可通过网络选修优质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详细情况可登陆网址
http://www.erya100.com/了解相关情况,网络选修课课程说明及要求请见附件2。
三、选课步骤
1.打开IE浏览器,
校外入口:
http://jx.scnuzc.cn,
校内入口一:
http://210.39.240.67
校内入口二:
http://210.39.240.68
校内入口三:
http://210.39.240.68:8016
校内入口四:
http://210.39.240.68:8017
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学生选择“学生”角色,输入学号及口令(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登陆系统。
2.学生登陆系统后,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进入选课系统。
3.学生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如需学校统一订购教材的,选课的同时必须在教务系统中预订教材处打“√”,提交后完成选课。在系统开放期间,可以进行网上退选,或改选其他科目。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能退选,如有特殊原因可酌情处理。
四、选课结果公布时间
2015年9月18日将在学校教学处网页上公布选课结果,学生和任课教师要进入选课系统查询选课结果,各系相关教务员要负责本系教师课表的打印与上课时间的通知等事务。
五、其它说明
1.学生须携带教材按时上课,如需学校统一订购教材的,选课的同时必须在教务系统中预订教材处打“√”。
2.我校从2010级学生开始,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类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2学分)并且通过考核。艺术类课程包括《合唱艺术》、《音乐欣赏》、《流行音乐》、《美术鉴赏》、《艺术美学》、《西方美术欣赏》、《艺术导论》。
3.学生对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不得选修本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已完成公共选修课计划学分的学生不再选课;不重复选修已修并获得学分的同一门公选课。以上情况均无学分,如错选或漏选责任自负。
4.参加选课的学生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选课,不请人代选。若请人代选,后果自负。
5.有实习任务的专业,实习时间在一周内,学生可以选报公选课,如实习时间超过一周,不能参加公选课报名。
6.我校将严格公共选修课的管理,未经批准的学生,不承认其选修资格。若选报课程后,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开课系部提出退选申请,并报教学处审核;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公共选修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向开课学院(系)提出申请,并报教学处审核,否则,取消其下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资格。
7.学生没有进行教学测评,则不能进行公选课网上选课。
附件:
1.
2015-2016(1)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课课程.xls
2.
2015-2016(1)网络选修课说明及要求.doc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