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完善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持续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商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广商教字〔2018〕11号)》和《广州商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广商教字〔2023〕4号)》,学校决定于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7日~5月5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日历、教案、课件,教学进度、信息化课程建设与应用、停调课情况,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实训、开放性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校企合作、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情况。
三、检查形式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可以采取查阅教学材料(填写附件1)、检查课堂教学(填写附件2)、召开座谈会(填写附件3)等多种形式。教务处、质量与评建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
各学院结合师德师风教育,狠抓教风学风,教育引导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责任;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三)做好检查总结
各学院应认真分析并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
(四)报送材料和归档
各学院做好检查记录和分析,于5月12 日之前将信息化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见附件4)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其他材料留存学院备查。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归档教学材料。
联系人:董志帮,联系电话:020-82878483,
电子邮箱:20092020@gcc.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信息化课程建设与应用统计表(超星平台)
5.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