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推进教学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位一体、交叉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日(第9周星期一)~11月20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各学院(部)应组织教研室(系)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组织开展教学文件专项检查、期中教学评价等。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按照《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附件2)的内容做好自查工作,主要包括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教学运行(特别是调、停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实践教学、教学文件及档案管理、课程与教材建设、网络课程利用(附件3)、教研活动、听课制度执行(附件4)等方面。
2.课堂教学巡查
各学院(部)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每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对本单位师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天检查完毕之后及时将《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3.组织研讨课
各学院(部)组织1~2次研讨课。研讨课应结合课程教学标准重点选择“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有示范作用的课堂。要注重研讨实效,引导教师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鼓励教师积极改变教学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专家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
4.师生代表座谈会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部)应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组织召开新入职教师代表座谈会和新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教学文件专项检查
学校于第11周开展教学文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日历和教案。各学院(部)应于第10周星期五之前收齐本学期已开课程的教学日历和第1~9周的教案,并根据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规范按专业整理索引目录。专项检查由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协同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公室具体组织,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6.期中教学评价
学校于第10~11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评价,进一步完善全过程教学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期中评价结果仅作为教师改进教学的参考,不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
各学院(部)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抓实教育引导
各学院(部)结合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标准、课程教学标准等;狠抓教风学风,教育引导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责任;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转变学习方式,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3.做好检查总结
各学院(部)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
六、其他
1.请各学院(部)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到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本文附件5(纸质版)请于检查当天报送;附件6(电子版)于10月30日(第8周星期五)之前报送;附件2(纸质版),附件3、7、8(电子版)和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23日(第12周星期一)之前报送。
2.联系人:董志帮老师,联系电话:13535117110,电子邮箱:
149729522@qq.com。
附件(
点击下载):
1.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3.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网络课程利用统计表
4.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5.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6.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
7.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8.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9.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