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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考试时间为第17-18周。详细通知请查看教学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19-20周。详细通知请查看教学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考试组织工作
  1. 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学院及各系(部)分别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对各系(部)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5。各系(部)须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和巡视小组,并于2014年6月23日前将考试领导和巡视小组名单电子版交教学处教学科。
  2. 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部)应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我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意见、试卷保密管理规定、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见附件1-4),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和学生集体班会,对全体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3. 考场编排
  各年级各专业每周安排的课程考试原则上不多于5门。严格按教室考位数排考,80人以下的考场配2名监考人员,81人以上的考场至少配3名监考人员。
  ( 三)试题命制要求
  1.各系(部)根据我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试卷安全保密规定组织教师做好命题、送审、印制试卷等工作。试卷的题量、难度应适当,以120分钟的考试时间和学生的实际水平来确定。
  2.命题教师必须保证试题质量,按时完成命题任务,并对试卷质量负责。命题过程中,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审批表、试题格式、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材料务必按照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填写齐全、规范,签名后交分管系领导审核签名。
  ( 四)监考工作要求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检查考生学生证和身份证;监考时须佩戴监考牌。
  2.各系(部)做好试卷、《考场登记表》、《考试违纪现场情况登记表》的下发、回收和统计工作。《考场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填写并提交开课系(部)存档。考场内如发生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以上两表,并让违纪、舞弊考生当场签名,在考试结束后连同违纪、舞弊考生试卷及证据(情况)提交学生所在系,由学生所在系汇总后当日报教学处。
  ( 五)阅卷、登分要求
  1.任课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批阅试卷,并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2.试卷批改时,每道小题的得分写在该小题的右上边,每道大题的得分由各小题的得分累计后填写在每道大题的左上边。试卷批改完毕后,将每道大题得分再次填写到试卷顶端得分统计表中。
  3.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本学期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具体操作见附件6。任课教师给学生的平时成绩应有原始依据,并做到客观公正,杜绝随意给平时分。考试结束后,系(部)负责人应安排专员对试卷批改情况进行复查,学期末结束前学院将对学生平时及总评成绩进行抽查,发现随意评分或评分不合理的,将按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4.考试成绩录入后,由教师打印成绩表并签名,连同《考试质量分析报告》交系(部)领导审批后,送交开课系(部)存档。
  (六)考试质量分析与总结
  各系(部)要对本学期各科目考试质量进行分析,并填写《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该分析报告随试卷存档。各系(部)要对本学期考试整体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与总结,明确整改措施,以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学籍预警
  各系应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2014年7月14日前对本学期所修总学分低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三分之二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家庭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同时,于2014年7月14日前将学籍警示名单报送教学处学籍管理科(第一行政楼217室)。
  (八)其他工作
  1.各系(部)要组织全体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2.各系要组织学生完成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见《关于举行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活动的通知》。
  3.各系要组织学生完成学期末考试试卷网上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见《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4.各系(部)要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具体工作安排另见《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的通知》,并于2014年7月15日以前将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提交教学处教学科(第一行政楼207室)。
  二、期末教学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各系(部)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案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实训计划、报告;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系(部)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工作总结;系(部)教学工作总结;系(部)教学检查材料;系(部)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三、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
  (一)学生 报到 注册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1、2012、2013级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星期六),2014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各系要及时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凡未办理注册缴费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新学期选课。
  (二)教学准备与落实
  各系(部)在下学期开学前要准备与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落实教师到岗情况,认真做好备课检查工作。
  2.进一步核对课程表,确保课程表准确无误。
  3.确保各位教师及时领取课程表,明确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4.检查学生教材征订情况,确保教材及时到位。
  5.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全面检查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清洁卫生。
  (三) 学期初补考
  1.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完成所有课程 (含公共选修课)的补考工作,各门课程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补考成绩登分工作。
  2.补考安排应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毕业班或外出实习的学生,避免漏考现象发生。
  (四)公共选修课选课
  开学前两周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为第三周。
  (五)实践教学
  1.各系(部)于开学后第三周前报送实习、见习计划及安排表。
  2.各系(部)于开学后第四周前报送实验大纲、计划、实验课安排表。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2.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意见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考试试卷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5.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巡视小组名单
  6.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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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