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迎评建设”核心工作,聚焦内涵建设,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教学管理,贯彻应用型教学理念,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日(第9周星期三)~5月18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各学院(部)应组织系(教研室)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到各学院(部)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部)常规检查内容
1.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调、停课情况和公共选修课等情况)。
3.各门课程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6.课程与教材建设情况。(以上6项检查内容请见附件2)
7.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请见附件3)。
8.学院(部)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请见附件4)等。
各学院(部)应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开展1次以上课程大纲制(修)订研讨活动。
五、学校重点检查内容
1.2014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答辩情况等。
2.2014级实习工作材料。
3.教研活动记录。
4.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收集归档情况等。
5.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配合评建与督导办公室)。
教务处将组织召开各学院(系)教研室主任座谈会和教务员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学院(部)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学院(部)应加强对本单位教师教学纪律监督与指导。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继续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坚持“四降一升”,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建立和完善学院(部)质量监控体系。
3.加强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各学院(部)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第9周星期三、第10、11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对本单位各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星期一检查完毕之后连同上周星期五的《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5)纸质版报送教务处,5月2日(第9周星期三)和5月18日(第11周星期五)这2次检查结果单独报送。
4.组织研讨课。各学院(部)组织1~2次研讨课,并于5月2日(第9周星期三)之前将具体的研讨课安排表(请见附件6)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备案。
研讨课以实践课程为主,引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落实应用型教学理念。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各学院(部)、各教研室以研讨课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指导,组织教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5.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召开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均应至少1次,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请见附件7)。各学院(部)于5月2日(第9周星期三)之前将具体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请见附件8)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处备案。
6.总结检查情况。各学院(部)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于5月21日(第12周星期一)中午12时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见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报送至教务处。
7.本文附件2、5(纸质版)、附件6、7、8(电子版)、和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送教务处,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报送,供学校随时备查。
七、工作咨询
联系人:董志帮老师
联系电话:13535117110
电子邮箱:149729522@qq.com
联系地址:第一行政楼2楼212室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自查细目表
3.2017—2018学年第2学期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一览表
4.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5.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6.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
7.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8.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9.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