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ot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教学监控 日常教学监控

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16〕5号)

各学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为继续完善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推进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决定在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为目标,结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在学校原有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工程的辐射带动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项目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质量工程建设内容,结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本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试点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等。
  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学校、学院(系、部)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不在本次项目推荐与立项范围之内。
  三、时间安排
  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4月18日(第8周星期一)之前,完成申报材料,并报送教务处;
  2.2016年4月18日(第8周星期一)~22日(第8周星期五),完成校内评审推荐工作;
  3.2016年4月23日(第8周星期六)~27日(第9周星期三),上传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4.2016年4月28日(第9周星期四)~29日(第9周星期五),正式行文立项建设。
  为了顺利完成项目评审和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系、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逾期不交,将作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本次只做校级评审和立项工作,评审结果将作为省级立项推荐的依据,待广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再根据要求进行推荐。
  2.为确实做好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和教学团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3.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林强文,电话:82878483,13751733927。
  4.申报表格以电子版形式另行发送至网络办公。
 
   附件: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表格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