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教研室):
为切实推进各系(教研室)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各系(教研室)应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系(教研室)工作计划(请见附件1《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以及教研活动计划安排表(请见附件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安排表》。以下简称《教研活动计划安排表》),对教学及教学改革(含考试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落实与实施。各系(教研室)主任应及时组织本系(教研室)成员根据新学期工作实际情况研讨制定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较往年应有改革与创新;并报本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
各学院(部)于2017年2月28日(第2周星期二)17时之前将《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安排表》汇总之后报送到教务处,只需报送电子版文件,文件名应标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工作计划或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
联系人:石昭仲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8483、内线:8309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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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行政楼2楼217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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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工作计划
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XXX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安排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