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常态监控,不断规范教学管理,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9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各学院(部)应组织教研室(系)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期中教学评价等。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按照《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附件2)的内容做好自查工作,主要包括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教学运行、实践教学、课程与教材建设、教研活动、教学文件及档案管理、网络课程利用(附件3)、听课制度执行(附件4)等方面。
2.课堂教学巡查
各学院(部)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加强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特别是每星期一第1节和星期五第4、5、7、9节对本单位师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天检查完毕之后及时将《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
3.组织开展教学研讨
各学院(部)组织1~2次研讨课。研讨课应重点选择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有示范作用的课堂。要注重研讨实效,引导教师挖掘课程思政教育元素;鼓励教师积极改变教学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专家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
各学院(部)可组织不同形式的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研室主任开展研讨交流。
4.师生代表座谈会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部)应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在第11周召开新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实地检查
学校拟于第11周星期二、三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实践教学、课程与教材建设、教研活动、教学档案管理等。各学院(部)应于11月10日(第10周星期三)之前收齐各类材料,并根据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规范按专业整理索引目录。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期中教学评价
学校于第10~11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评价,进一步完善全过程教学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期中评价结果仅作为教师改进教学的参考,不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
各学院(部)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抓实教育引导
各学院(部)结合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标准、课程教学标准等;狠抓教风学风,教育引导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责任;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3.做好检查总结
各学院(部)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
六、其他
1.请各学院(部)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到教务处。本文附件5(纸质版)请于检查当天报送;附件6(电子版)于10月28日(第8周星期四)之前报送;附件2(纸质版),附件3、4、7、8(电子版)和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22日(第12周星期一)之前报送。
2.联系人:董志帮老师,联系电话:13535117110,电子邮箱:
149729522@qq.com。
附件(
点击下载):
1.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2.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3.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网络课程利用统计表
4.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5.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6.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
7.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8.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9.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