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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已至期末,为维护良好教学秩序,慎终如始做好教学工作,根据《广州商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广州商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广州商学院课程考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期末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课堂教学检查  

  各学院应坚持课堂教学常态化管理,加强期末课堂教学检查,加大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力度,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不规范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引导。

二、加强期末考试监控

(一)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领导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和保障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组长:马蔚兰

副组长:何柏略、熊建文

组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公室负责人。

信息化建设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指导、监管本学院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加强考试巡查,强化责任意识。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检查

1.各学院应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强调监考教师严格遵守《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守则》(附件1),按规定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问题,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违规情况登记表》。

2.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严肃考风考纪动员会,强调考生要严格遵守《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附件2);切实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预防考试违纪行为和作弊行为的发生;以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3.各学院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组织学生完成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活动,具体操作见附件3。

4.各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教学单位,组织好考试周每天的考试巡查。期末考试第一天学校领导巡查安排见附件4。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评估表》,由各学院收齐后于考试当天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考核评价、分析和核查工作

1.认真组织考核评价。有多位主讲老师的课程考核,应集体流水评阅卷和复核。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和课程标准,客观公正规范评阅试卷,避免发生错判、漏改或计分错误等现象。在评阅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试卷雷同、笔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课程组应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没有课程组的应及时向教研室或开课学院汇报,由教研室或开课学院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2.评阅完成后,课程组、教研室或开课学院应组织对评阅卷进行复核;教师应按要求对考试、考查情况进行客观、全面、深刻分析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分析报告》。对试卷情况(包括学生答题情况)进行分析,思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成绩分布异常的更应查找原因;反思课程教学目标、内容、方式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是否合适,并提出改进措施。

3.评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按照《广州商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组织试卷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三、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

1. 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教师任务书、学生开题报告等的审核工作,及时将审核后的上述材料上传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加强指导过程监控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2. 各学院在实习(含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结束后,及时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导出实习数据并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四、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各学院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对学生期末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并完成处理和反馈。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6学分(含)以上者或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含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0学分(含)以上者,提出学业预警,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书》及时寄送学生家长;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学生所在学院应当给予延长学习年限预警。

各学院须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分析,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敦促学生尽快完成相应学分的修读。

五、做好实践和总结周工作

(一)部署实践和总结周工作

第20周为实践和总结周,各学院应安排教师返校完成课程考核材料复核,学期教学文档整理和教学工作总结;同时部署校外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二)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1.各学院指导、督促教研室认真总结教研室工作,撰写本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附件5,自留存)。

2.各学院认真总结本学院教学工作并撰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附件6),并于2024年7月5日之前将学院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三)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1.依照《试卷档案库归档办法》(广商教文〔2019〕18 号)及《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广商教文〔2024〕24号)相关要求,整理归档期末考试试卷、考查资料。

2.整理归档听课记录本(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和总结、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学检查材料等教学资料。

3.整理本学期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书、课表、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评价、学期教学总结等材料,电子版上传教务文档云平台。

4.各二级学院认为应归档的其他教学资料。

按要求参与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师按满工作量计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璐;电话:82878483;邮箱:894931398@qq.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附件)

1.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守则

 2.广州商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3.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络签名操作流程 

 4.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天学校领导巡查安排表

 5.教研室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6.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广州商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