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院级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及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修订)》相关规定,教学处将于第15-17周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院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系(部)归口管理,非教学单位教师按课程类别到相应系(部)申报公共选修课。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保证课程质量,请各系(部)、处(室)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以及课程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对开课教师资格特别是新开课程的教师任课资格要符合我院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2.公共选修课程由开课单位根据“2011-2012学年公共选修课课程门数要求”(附件1)和全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附件2)开设课程。
3. 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登记,由开课系(部)进行审核、汇总。
4.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和系(部)均需按照我院公共选修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附件3)。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 6月12日前,拟开课的教师向开课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并填报开课计划。分以下两种情况:
(1)原已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若本学期拟继续开课,先在网上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直接在系统中打印并交相关部门审批(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课程所属系(部)登记。
(2)新开课教师或需要开设新课程,任课教师应先填报《院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5),并打印一份纸质版,连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交课程所属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后再交教学处审批,然后教务员在教务系统添加该课程,最后教师再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2.6月17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并从教务系统后台导出校选修课课程申请汇总表,送交教学处。
3.6月24日前,教学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审核后确定并公布下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外线020-82878483 内线:8508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20110602-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院级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