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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说明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客观数据为支撑
  各学院(部)教学质量年报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通过公布共性数据和反映教学过程的核心数据,客观反映本科教学的实际状况。要加强对数据信息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院(部)教学质量发展的动态趋势。
  二、树立目标和典型事例
  为了凸显质量成效,质量年报应阐述学院(部)当年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并在前言部分提出下一年度的总体质量目标。要重点列举学院(部)当年重大的教改项目,适当增加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最有意义和价值的典型事例,并阐述其建设成效和对质量目标的贡献度。
  三、要提出改进举措
  质量年报要在客观反映学院(部)教学质量的同时,反思并揭示学院(部)在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同时适当回顾上年度已有改革举措的有效性。
  四、注意文本的可读性
  质量年报文本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必要时可添加相关支撑材料。质量年报内容应重点关注是否充分体现学院(部)教学工作特点和人才培养理念,是否全面反映了学院(部)本科教学的相关内容,是否数据准确、篇幅紧凑、论证有力、附表合理、表述规范等。
  五、统计时间规定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教学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财务、图书数据按上一自然年度统计。因此,我校2017年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中,教学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财务、图书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9月15日(第2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本单位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今后每年9月份报送当年质量年报)到教务处。报送材料为质量年报电子版文件即可。
  联系人:何志强
  联系电话:020-82878483、内线:8324
  电子邮箱: 276004862@qq.com
 
  附件: 广州商学院XXXXX学院(部)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样例)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