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及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修订)》相关规定,教学处将于第13-15周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院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所属学科实行系(部)归口管理,非教学单位教师按课程类别到相应系(部)即归口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保证课程质量,请各系(部)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课程内容审定、课程考核命题审批以及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
2.公共选修课程由归口单位根据“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门数要求”(附件1)和“全院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附件2)开设课程。
3.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由申请人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填报,由归口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4.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和系(部)均需按照我院公共选修课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附件3)。
二、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 12月2日前,拟开课的教师向归口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原已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若本学期拟继续开课,先在网上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直接在系统中打印并交归口单位审核、登记(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
(2)新开课教师或需要开设新课程,任课教师应先填报《院级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5),并打印一份纸质版,连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交归口单位审核,审核后再交教学处审批,然后教务员在教务系统添加该课程,最后教师再填报“院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以下程序同(1)。
2.12月9日前,各归口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并从教务系统后台导出“校选修课课程申请汇总表”,填报开课计划表(附件6),送交教学处。
3.12月19日前,教学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审核后确定并公布下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门数要求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包括课程考核相关审批表)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表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