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处(室):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公共选修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第15-16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第17-18周。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排课工作
各系(部、学院)应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7月13日前完成下学期排课工作。充分发扬协同精神,做到及时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合理编排课程表,共同建立校内各单位之间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和服务管理机制。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三、教材征订
各系(部、学院)应规范教材选用机制,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6月24日前完成下学期各类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要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进入课堂,要确保每个学生都要携带教材进入课堂。具体安排详见教学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
四、
学籍预警
各系(学院)应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7月13日前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含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6学分(含16学分)以上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同时,于7月13日前将学籍警示名单报送教学处学籍管理科(第一行政楼217室)。
五、
期末教学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各系(部、学院)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案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实训计划、报告;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系(部、学院)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工作总结、教研室工作总结、系(部、学院)教学工作总结;系(部、学院)教学检查材料;系(部、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六、
教学工作总结
1.各系(部、学院)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应对本人本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自评。各系(部、学院)应将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做好存档,教学处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2.各系(部、学院)指导、督促教研室认真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并撰写《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附件1);认真做好本系(部、学院)教学工作总结,并撰写《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附件2)。于7月13日前,将教研室工作总结和系(部、学院)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提交教学处教学科(第一行政楼207室)。
七、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
(一)学生
报到
注册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2、2013、2014级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5年9月5日(星期六),2015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各系(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凡未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新学期选课。
(二)教学准备与落实
各系(部、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前要准备与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落实教师到岗情况,认真做好备课检查工作。
2.进一步核对课程表,确保课程表准确无误。
3.确保各位教师及时领取课程表,明确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4.检查学生教材征订情况,确保教材及时到位。
5.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全面检查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清洁卫生。
(三)
学期初补考
1.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完成所有课程
(含公共选修课)的补考工作,各门课程补考结束后3日内完成补考成绩登分工作。
2.补考安排应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外出实习的学生,避免漏考现象发生。
(四)公共选修课选课
开学前两周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为第三周。
(五)实践教学
1.各系(部)于开学后第三周前报送实习、见习计划及安排表。
2.各系(部)于开学后第四周前报送实验大纲、计划、实验课安排表。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点击下载文件
广州商学院教学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