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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商教文〔2017〕8号)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最后1周教学工作
  各学院(部)应重视教学周最后1周(教学第18周)的课堂教学工作,加大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力度,应安排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教师进行随堂听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过程如发现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不规范现象时应及时纠正和引导;如发现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应及时如实报送教务处,学校将按教学事故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期末考试工作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2017年6月26日(第19周星期一)~7月7日(第20周星期五)。各学院(部)应按照我校课程考核有关管理规定做好期末考试命题与审核、试卷印刷与保密、考试监考与评卷、试卷分析及保存等各项工作。具体安排请见教务处网站主页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网址是 https://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60&id=1625)。
  三、教材征订工作
  各学院(部)应规范教材选用机制,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各类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应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进入课堂,确保每位学生都应携带教材进入课堂。具体安排请见教务处网站主页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https://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58&id=1609)。
  四、学籍预警工作
  各学院(部)应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于2017年7月11日(第21周星期二)17时之前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不及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含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16学分(含)以上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通知单》及时寄送学生家长。同时,于2017年7月12日(第21周星期三)之前将学籍警示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楼219室张桂英老师)。
  五、期末教学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部)应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档案的保存、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注意收集、归类、装订及保管教学各主要环节过程管理的档案资料。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1.教学计划执行材料归档。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调整申请表、开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和教案等。
  2.实践教学材料归档。包括:实验实训计划、报告;实习计划、总结、报告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等。
  3.教学管理材料归档。包括:学院(部)领导及任课教师、辅导员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工作记录本;教师个人工作总结、教研室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学院(部)教学检查材料;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等。
  4.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管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六、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1.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应对本人本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和自评。各学院(部)应将教师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做好存档,教务处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2.各学院(部)指导、督促教研室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并撰写《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请见附件1);做好本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并撰写《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请于2017年7月12日(第21周星期三)之前,将教研室工作总结和学院(部)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楼217室石昭仲老师)。
  七、期末补考准备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将于下学期第1~2周组织补考。外出实习的学生也应返校参加补考。请各学院告知学生,督促学生及时在网上查询成绩,利用假期补习相应科目,以备开学参加补考。
 
  附件( 点击下载):
  1.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