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学校“迎评建设”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坚持立德树人,回归教育初心,推进“以学为中心”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8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5日(第11周星期五)。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各学院(部)应组织教研室(系)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到各学院(部)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部)常规检查内容
学院(部)自查按照《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附件2)的内容开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特别是调、停课情况和公共选修课等情况)。
3.本学期开课课程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6.课程与教材建设情况。
7.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材料。
8.学院(部)领导、辅导员、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请见附件3)。
五、学校重点检查内容
1.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
2.2016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安排和选题。
3.教研活动记录。
4.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收集归档情况。
5.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材料。
6.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合格课程认定工作材料。
教务处拟在第9~11周组织召开新入职教师代表座谈会和新生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学院(部)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系)主任、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和教务员等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组织学习规划和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纪律教育、引导。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学习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学习学校和学院(部)教学管理制度,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引导教师担负“教书育人”的责任,探索如何更好落实“课程思政”。
3.加强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各学院(部)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每周星期一第1节及星期五第4、6、8节对本单位师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每天检查完毕之后及时将《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
4.组织研讨课。各学院(部)组织1~2次研讨课,并于10月25日(第8周星期五)之前将研讨课安排表(请见附件5)报送教务处。要注重研讨实效,引导教师利用网络云空间等现代教育技术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课堂组织和管理。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
5.召开师生座谈会。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填写座谈会情况表(请见附件6)。各学院(部)于10月25日(第8周星期五)之前将具体的座谈会安排表(请见附件7)报送教务处。
6.总结检查情况。各学院(部)应认真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于11月18日(第12周星期一)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见附件8)报送教务处。
7.本文附件2、4(纸质版)、附件5、6、7(电子版)、和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送教务处。
七、工作咨询
联系人:董志帮老师
联系电话:13535117110
电子邮箱:149729522@qq.com
联系地址:第一行政楼2楼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2.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
3.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4.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
5.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研讨课安排表
6.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表
7.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安排表
8.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广州商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