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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监控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以及学院《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请各系组织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报名,开课时间定为第三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09、2010级学生,每人限选一门课程。由于2008级学生本学期进行专业实习,原则上不能报选,但公选课学分未满的学生可以酌情考虑,并进行网上选课。

二、选课时间安排及说明

 

选课阶段

时间

内容

正式选课

2011年9月3日

9:00-24:00

08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2011年9月4日9:00-

9月5日8:00

09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2011年9月5日

9:00-24:00

10级学生网上选课、退选、换选

第一次补选

2011年9月6日

9:00-24:00

09级学生网上补选

第二次补选

2011年9月7日

9:00-24:00

10级学生网上补选

退选

2011年9月8日

8:00-17:00

 

学生提交《公共选修课退选申请表》至各系教务员,经各系审核批准,由各系当日下班前统一报送教学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1.正式选课阶段:此阶段内各级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网选课,选课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超出规定人数的学生,系统将自动不予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以对上课时间冲突或选修过的课程进行退选,退选后,如还有空位,可以进行换选。

2.第一次、二次补选阶段:根据正式选课结果,对部分符合开课要求而又未满预定人数的课程进行补选。补选以“先选先得”为原则选课,选满人数自动停止选课。

3.退选阶段:此阶段只接受因上课时间冲突或选修过的课程进行退选的情况,不接受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课程冲突的换选情况。 学生提交《公共选修课退选申请表》至各系教务员,经各系审核批准,由各系当日下班前统一报送教学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各系(专业)必须按照教学处规定时间组织学生选课,过期将不再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如有漏选学生将没有补报机会。

为方便学生网上选课,教学处特安排机房供同学们使用

时间:2011年9月6日 上午 08:3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00  地点:电脑  11室

时间:2011年9月7日上午 08:3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00  地点:电脑  11室

三、选课步骤

1.打开IE浏览器,从教学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jx.scnuzc.cn(校内入口http://210.39.240.67),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学生选择“学生”角色,输入学号及口令(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登陆系统。

2.学生登陆系统后,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进入选课系统。

3.学生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提交后完成选课。在系统开放期间,可以进行网上退选,或改选其他科目。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能退选,如有特殊原因可酬请处理。

4.系统使用手册

学生操作指南下载:

http://www.scnuzc.cn:8081/jx/xz/file/jxgl/学生操作指南.doc

四、选课结果公布时间

2011年9月9日后将在学院教学处网页上公布选课结果,学生和任课教师要进入选课系统查询选课结果,各系相关教务员要负责本系教师课表的打印与上课时间的通知等事务。

五、其它说明

1.我院从2009级学生开始,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类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2学分)并且通过考核。2009级已选修艺术类课程的学生,不得再次选修艺术类课程;2009级学生仍有两门以上公选课未修的,本学期不得选报艺术类课程,留待下学期选修,否则会自动取消选修资格。艺术类课程包括《影视动画视听与卡通基础技法》、《园林艺术鉴赏与设计》、《摄影艺术》、《美术鉴赏》、《中外建筑艺术欣赏》、《艺术设计与创新思维》、《音乐欣赏》。(注:已修满学分的学生不用再另外报选艺术类课程)

2.学生对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不得选修本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已完成公共选修课计划学分的学生不再选课;不重复选修已修并获得学分的同一门公选课。以上情况均无学分,如错选或漏选责任自负。

3.参加选课的学生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选课,不请人代选。若请人代选,后果自负。

4.2008级毕业班的学生应计算自己已获得公选课的总学分,不要错过选课时间。如选课后还不足学分,请于第二周内到系申请办理补选。

5.有实习任务的专业,实习时间在一周内,学生可以选报公选课,如实习时间超过一周,不能参加公选课报名。

6.我院将严格公共选修课的管理,未经批准的学生,不承认其选修资格。若选报课程后,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教学处提出退选申请;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公共选修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向教学处提出申请,否则,取消其下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资格。

7.学生没有进行教学测评,则不能进行公选课网上选课。

8.公选课的教材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同学们留意教学处公告。

注意:领教材时,各班班委打印一份本班选修课学生名单,以便核对领取教材。

报名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处教务科(行政楼210 内线:8508 外线:82878483))联系。

附件:

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课程安排表

2.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